韩耀辉律师网

hanyaohu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苑文萃 > 正文

书证提交原件困难的证据认定

2015-05-25 15:39:20 来源:高华


书证提交原件困难的证据认定

作者:高华  发布时间:2015-05-18 16:14:52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责任编辑:刘娜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