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耀辉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中的10个重要时刻
2009-05-19 22:29:35 来源: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中的10个重要时刻
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整30年,在这30年中,依法治国已经成为重要国策,中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今天,中国网邀请两位重要嘉宾——北京 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杨金国主任、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刘桂明副秘书长,做客中国网,畅谈中国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刘桂明讲道,我国从1840年开始有一个律师制度,到了1979年的时候,律师制度和以往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们现在看这30年的律师发展变化不是孤立的,我们既要看到新中国短暂的闪光时刻,还有中华民国时期和清末时期。为了让大家对这30年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他给大家列举了10个时间,也就是 1979年以来,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年以来的10个重要时刻。
第一个时刻就是1979年。1979年对律师制度有两个标志性的 时刻,一个是1979年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其实在9月之前,有一些地方司法局已经成立了,但是全国的司法部是1979年9月成立的。在1979年12月 9日司法部发出一个通知,就是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之前,各地已经开始由法院出面,组建律师制度和律师协会司法局的工作。所以到通知法发下去的时候,全国已经有212个律师。
第二个时刻,1980年有两个标志性的时刻,一个是1980年8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律师暂行条例》,我国律师第一次有了一部法规来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律师的组织。还有一个是,那一年开始让全社会知道有了律师,这个标志性的时刻就 是审判四人帮。开始有一些人非常不解审判四人帮这样十恶不赦的人还需要律师辩护吗?但是就是这个不解,使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制度需要律师。从80年开始有一 些律师制度方面的业务和管理层面的改革。
第三个时刻,1983年我国在深圳有了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以前都叫法律顾问处。因为给外商和企业服务的时候,法律顾问出来好象是名不正言不顺,概念不全面,所以第一次用了律师事务所,从那个时候全国统一叫律师事务所。
第四个时刻,是在1986年,也有两个标志性的时刻:一是全国律师准考,杨金国是当时律师通考组织成员,他参与了大概前10年的过程,设计、构思、出 题、专家。从86年开始主要是针对执法系统,88年是面对全社会;第二是1986年7月7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就是律师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始延伸 到追究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步伐,既有司法行政管理,也有律师协会的管理。但是作为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1986年正式成立,当时成立全国律协不是司法部 同意的,是在中央书记处1985年北戴河会议开会讨论决定的,在1986年有了全国律协的成立和全国律考的诞生。
第五个时刻是1988年,这一年探索一种律师制度在组织机构方面的改革,过去是国办所。大家发现国办所有它的优势,但是也有弱势。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一些改革,所以司法部开始实行合作式的试点,就是律师制度的改革是从国办所到合作处的概念。
第六个时刻,1993年,又是关于律师制度组织机构的改革,这个时候已经从合作制到合伙制的改革。应该说律师制度30年来发生突飞猛进的变化就是在这一年。因为合伙制出现以后律师的积极性增强了,增强了内在发展的动力。
第七个时刻是1995年,有两个重要标志。第一是全国律师事务所协会开始实行完全由职业律师担任领导职务的改革,当时我们的杨金国律师是以32岁的年龄 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秘书长,这个最年轻的记录现在谁也破不了。当时是因为职业律师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他们选择了一位年轻的秘书长,我也是杨金国当秘书长把我引进了中华律师协会,从此我和律师结缘。
1995年还有一个时刻也是“律师蒙难年”,那个时候有律师被关,有律 师被拘禁的,各种各样的情况都集中发生在这一年。最具标志的是湖南的彭杰律师,因为他会见的犯人逃跑了,然后就追究他的责任,使全社会的司法系统对这个事情进行思考,就是律师是否有这个义务,或者是律师是否要负责他会见的犯罪嫌疑人的安全,这个事件没有结果,但是那年叫律师蒙难年,由此开始重视到司法律师 协会对律师维权工作的思考和探索。
第八个时刻是在1996年,5月15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律师第一个法典《律师法》,《律师暂行条例》到这里终止了,开始实行《律师法》。
第九个时刻在2000年,因为律师组织机构的变化,使这一年对律师来讲出现一个新的名词,以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后来了社会法律工作者,在那个时候给律师有了新的称呼,因为14大给律师定了一个称号是中介律师工作者,在2000年所有的国办所能够做到自收自制的律师事务所,那一年脱钩改制,真正的国办所能改制的、能够自我生存的就变成合伙所。
第十个时刻就是2007年《律师法》的修订。因为96年《律师法》制定以后,大家欢欣鼓 舞,后来感觉到这部《律师法》使我们的管理受到很多的限制,就开始思考《律师法》是组织管理法、律师管制法,都在进行思考。经过11年的努力,终于在 2007年对这部律师法进行了若干修订,尤其在律师职业条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作者:胡永平
来源:中国律师调查网
http://www.007cn.cn/info.asp?id=600&biao=%C2%C9%CA%A6%B5%F7%B2%E9
- 大家都在看

&n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